政府采購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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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17年08月23日
王英是我省某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近日該公司在代理某省級政府采購項目時發(fā)現(xiàn),王英4年前曾任職的公司前來投標,這種情況她是否需要回避?
四川省財政廳采購監(jiān)管處負責人:不需要?!墩少彿▽嵤l例》中需回避的情形有5種:一是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與供應商存在勞動關系;二是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擔任供應商的董事、監(jiān)事;三是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是供應商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四是與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五是與供應商有其他可能影響政府采購活動公平、公正進行的關系。所以,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與供應商存在勞動關系的要回避,而過了3年的不再受限,所以王英不需要回避。
來源:四川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