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專項整治,充分發(fā)揮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著力營造公平公正、誠信守法、競爭有序的招投標市場環(huán)境,現將我市第一批招標投標領域違法違規(guī)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信豐縣劉某、胡某某等人串通投標案
犯罪嫌疑人胡某某、許某某得知信豐縣2018-2021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即將掛網招標后,便許以高利拉攏該項目招標代理劉某入伙,并糾集石某、李某一起在制作招標文件時設置有利于北京某水務建設有限公司的條款,之后通過借用資質的方式組織北京某水務建設有限公司、黃河某研究院有限公司等8家符合投標要求的公司對該項目進行串通投標。
在評標過程中,胡某某、石某等人串通評標專家雷某某、李某某等人,為北京某水務建設、黃河某研究院等公司進行傾向性打高分,并支付了5萬至30萬元不等的好處費。該項目最終由北京某水務建設等4家公司中標。中標后,胡某某等人將項目分包給許某、李某、林某某等二十余人施工建設。在施工建設過程中,胡某某、許某等人通過虛報、套用工程量的方式詐騙高標準農田項目資金,并且采取向項目監(jiān)理、第三方驗收、竣工測量、質量終檢、結算審核等單位現金行賄的方式,讓上述單位出具虛假報告,最終導致信豐縣2018年-2021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被詐騙資金達1900萬余元。該案共抓獲犯罪嫌疑人47人,目前劉某、賴某某、郭某等人因犯串通投標、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偽造公司印章等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至二年八個月不等,其余人員按規(guī)定處理。
二、贛州某進出口加工產業(yè)園區(qū)(一期)一標段EPC項目專家行賄受賄案
2024年6月17日,南康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對贛州某出口加工產業(yè)園區(qū)(一期)一標段EPC項目評標專家行賄受賄案予以立案調查。經查明,項目招標期間,受吳某某之托,傅某某找到了相識的該項目評標委員會成員劉某、龍某,在評標時給予浙江某集團建設有限公司和江蘇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組成的投標聯合體打高分。事后,傅某某與劉某、龍某分別收受吳某某等人4萬元、6萬元、5萬元現金的好處。對該違法違規(guī)的行為,決定傅某某、劉某、龍某三人分別被處以警告、罰款2.9萬元、取消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資格的行政處罰。
上述典型案例中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嚴重破壞了招標投標領域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影響了招標投標的公正性和嚴肅性。招標投標各方主體要引以為戒,切實強化自律意識,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共同維護招標投標市場良好秩序。
來源:贛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