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代理機構需要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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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17年05月03日
李華是四川日報的熱心讀者,看到4月12日刊登的《連續(xù)三年高位增長 我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數(shù)量同比增加五成多》一文后,他很受啟發(fā),準備成立一家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近日,李華開始著手籌備公司并進行工商注冊登記。然而,成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需要哪些硬性條件和軟性條件呢?為此,他給日報打來熱線電話詢問。
專家支招:
四川省財政廳采購監(jiān)管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雖然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準入“零門檻”,但作為一家代理機構還是應具備組織政府采購活動的一些必備條件。從硬件條件來講,應當具備獨立的開標、評審場所,同時還需具備錄音錄像、門禁系統(tǒng)等電子監(jiān)控設備;其次,要能夠滿足采購項目開標、唱標、評標/談判/磋商/詢價所需的條件,比如需要3個評審專家來評審,要有能滿足3個專家獨立評審的場所;需要5個評審專家評審,要有能滿足5個評審專家獨立評審的場所,并且評審專家之間要進行物理隔離,不能讓專家之間交頭接耳。
軟性條件就是代理機構要建立起開標、唱標、評標/談判/磋商/詢價等環(huán)節(jié)的內(nèi)部管理制度,明確工作崗位和責任人,落實責任到位。(李梓溶)
來源:四川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