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政府采購公開招標項目,在通過集中采購機構操作時,都要經過操作過程中最為關鍵的環(huán)節(jié)--評標。政府采購制度規(guī)定,組織對項目進行評審、為采購人采購到物美價廉的產品把關、讓供應商在公平競爭中體現(xiàn)自身的真實實力是集中采購機構的一項重要職能,也是《政府采購法》賦予的一份責任與義務。
筆者發(fā)現(xiàn),在實際采購過程中,部分集中采購機構的評標活動都在會議室進行,會議室大多是圓形會議桌,集中采購機構于是讓各評標專家圍著會議桌落座評標。也有部分集中采購機構即使不在會議室組織評標,也會將一張張桌子擺放成“回”字形進行評標。這樣評標有哪些弊端呢?
首先,圓桌是開會用的專用設備,其主要功能是便于交流。而政府采購活動為了保證評標的公正性,評標時是禁止專家們相互交流,互通音訊的。如此評標,如果果真有某位專家對某家供應商有傾向性,那么,圓桌評標則為其提供了絕好的機會--只要幾句話、一個眼神甚至一個動作,就能將信息傳遞出去,影響其他評標專家的打分。
其次,評標過程是一個相對枯燥的工作,專家們在看投標文件時,很可能會因為對一些條款存在異議而詢問其他評標專家或者針對某個條款發(fā)表自己的意見。如此一來,極有可能會影響到其他專家的打分,這就很可能造成評標過程的不公平。
最后,即使上述兩種情況都不會發(fā)生,每位評標專家對每一本招標文件的感受以及評價,很多時候會在面部表情上有所體現(xiàn),如果這種表情被其他評標專家看在眼里,難免會對其他評標專家產生影響,致使評標失去應有的公平。
應該說,公正的評標活動中,評標專家之間的溝通是必要的,但這種溝通應該發(fā)生在正式開始評標之前。
實際操作中,也有許多集中采購機構在評標前都會就文件有關問題進行探討,在對疑問達成一致后,才開始正式的評審,而一旦進入評審,每位評標專家就應當獨立評審,不準交頭接耳。
總之,圓桌評標讓評標過程中的潛在非公正因素大大增加,集中采購機構要慎用圓桌評標。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