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提升公共資源交易評標(審)專家考評工作成效,近日,湘西州在評標(審)專家現(xiàn)場履職情況考評和通報的基礎上,聯(lián)合項目監(jiān)管部門、招標人(采購人)及其代理公司,啟動實施“一項目一考評”制度,進一步提高了評標(審)專家考評的權威性和威懾力。
推行“一項目一考評”制度,是《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guī)煸u標專家考評實施細則》《湘西自治州公共資源交易評標(審)專家履職考評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在此之前,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從2017年2月起對評標(審)專家履職,主要包括考勤、無理索要評審費等現(xiàn)場表現(xiàn)情況,實行即時按月通報,并及時上報相關行政監(jiān)管部門,為評標(審)專家管理提供了有效依據(jù)。此次嚴格推行評標(審)專家“一項目一考評”,較以往評標(審)專家考評更加全面、客觀、公正。一是考評主體更全面。由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單方對評標(審)專家考評,變?yōu)樾姓O(jiān)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標人(采購人)及其代理機構三方主體共同考評。二是考評職責更清晰。三方考評主體根據(jù)各自職責和工作性質,分別對評標(審)專家考評進行不同的職責管理。行政監(jiān)督對評標(審)專家現(xiàn)場評標能力、水平、評標道德、遵守紀律,以及是否依法履職和評標的情況進行考評和監(jiān)督。 州交易中心負責對評標(審)專家的考勤、遵守現(xiàn)場管理秩序等情況進行記錄,會同有關部門統(tǒng)一組織評標(審)專家履職考評。招標人(采購人)及其代理機構負責對評標(審)專家的評標能力、水平、履職等情況進行評價。三是考評等次認定更客觀。履職考評分為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三個等次。對評標(審)專家履職過程中出現(xiàn)的不同情形分別進行評定,評定更加有理有據(jù)。四是管理體系更完善。建立評標(審)專家“一項目一考評”“一月一通報”制度,在有關部門網(wǎng)站、湘西州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和湘西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予以公示。
據(jù)統(tǒng)計,自推行評標(審)專家“一項目一考評”制度以來,已涉及項目55宗,評定專家229人次,其中,評定為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專家分別為221人次、3人次和5人次。
(來源:湘西自治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