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應在競爭中求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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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15年02月03日
供應商實力雄厚卻在投標中屢屢受挫,其原因何在?投標失敗后,供應商又應建立怎樣的補救機制,使其在下一個政府采購項目中脫穎而出?針對這些問題,筆者淺談個人看法,拋磚引玉,希望引發(fā)更多思考。
事實上,實踐中,導致實力雄厚供應商投標失敗的原因,筆者認為可以歸咎為三點:采購文件研究不透徹,包括投標人須知、采購標簡介、報價須知等基本內容;報價技巧缺失,為了順利中標,一味壓低價格,引發(fā)惡性競爭;營銷策略滯后,通過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等。
那么,如何提高中標率?在筆者看來,應該從監(jiān)管部門、執(zhí)行部門和供應商自身多個角度進行分析。
對于監(jiān)管部門來說,應建章立制,使政府采購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規(guī)范化。同時,督促相關部門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操作,使投標供應商平等競爭。對于執(zhí)行部門來說,應對供應商落標原因進行仔細答復,最好采用書面形式,使落標企業(yè)能有針對性地進行改進和完善,逐步提高競爭力。
對于供應商來說,則必須建立一套完整的應對落標的事前防范、事中處理、事后補救機制。其一,仔細測算報價。可先結合自身產品的實際成本,然后加上合理利潤空間,再參照市場同類產品的價格及競爭對手可能的報價進行綜合考慮,仔細測算后報價。同時,對采購文件進行逐條研究,充分領會每一條款的內涵,全面了解招標人的意圖,并對其做出明確的響應。其二,轉變觀念。政府采購對眾多供應商來說是個難得的發(fā)展機遇。有意向的供應商要盡快適應新形勢的要求,掌握政府采購的基本知識和操作程序,在競爭中求發(fā)展。(作者: 趙長寶,單位: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qū)財政局)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