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標專家抽取大有講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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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12年06月20日
抽取評標專家、組織評標委員會是招標采購活動中采購代理機構的一項重要工作。這項工作的質量如何,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是否能得到最佳采購效果。
有人認為,評標專家該怎么抽取,評標委員會該如何組建,法律法規(guī)對這些環(huán)節(jié)已經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即可。只要規(guī)范操作,出問題的可能性應該不大。然而讓人遺憾的是,一些采購代理機構仍然會在這個環(huán)節(jié)出問題。
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8號)第四十八條的規(guī)定,評標專家應該通過隨機方式從同級或上一級財政部門設立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guī)熘谐槿?。對技術復雜、專業(yè)性極強的采購項目,通過隨機方式難以確定合適評標專家的,經設區(qū)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同意,采購代理機構可以采取選擇性方式確定評標專家。
同時,財政部令第18號對抽取評標專家還提出了數量上的要求。根據此辦法,評標委員會由采購人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應當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采購數額在300萬元以上、技術復雜的項目,評標委員會中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人數應當為5人以上單數。那么,采購代理機構在操作公開招標項目時,是不是抽取的評標專家滿足了這個數量要求就可以呢?答案是否定的。
采購代理機構在抽取評標專家時,除了數量方面的要求,還應該注意三大事項:一是如果抽取到了就招標文件征詢過意見的專家,則應該重新抽取,按照財政部令第18號的規(guī)定,這部分專家不能參加評標。二是要注意抽取到的專家如果參加這次評標,會不會造成其一年之內連續(xù)三次參加政府采購評審工作。如果是,則不符合財政部令第18號的要求,應該重新抽取。三是抽取專家的專業(yè)是否與此次采購的標的對口,這一點也很關鍵,如果專家對標的不了解,很難想象其能作出公平公正的評審結論。
筆者在此尤其要強調第三個注意事項。雖然財政部令第18號只是原則性地規(guī)定,評標專家應當熟悉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的相關政策法規(guī),熟悉市場行情,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遵守招標紀律,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八年并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yè)水平,沒有明確要求抽取的評標專家的專業(yè)必須與采購標的對口,但讓專業(yè)不對口的專家完成項目評審工作,有誰能保證不出問題呢?讓門外漢為項目采購作出決策,其風險可想而知。
筆者在某耳科檢查設備采購的評標現場就發(fā)現,這個由口腔科、眼科、鼻科、喉科等技術專家組成的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很多響應都表示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如此評審,采購質量如何保證?
當筆者問及采購代理機構相關負責人,為何不抽取對口專業(yè)的專家完成采購項目評審時,對方回答說專家?guī)炖餂]有對口的專家。筆者建議,在這種情況下,采購代理機構應該直接根據財政部令第18號第四十八條的規(guī)定確定評標專家人選,進而組建與采購標的對口的評標委員會,以確保評審質量。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報
有人認為,評標專家該怎么抽取,評標委員會該如何組建,法律法規(guī)對這些環(huán)節(jié)已經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即可。只要規(guī)范操作,出問題的可能性應該不大。然而讓人遺憾的是,一些采購代理機構仍然會在這個環(huán)節(jié)出問題。
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8號)第四十八條的規(guī)定,評標專家應該通過隨機方式從同級或上一級財政部門設立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guī)熘谐槿?。對技術復雜、專業(yè)性極強的采購項目,通過隨機方式難以確定合適評標專家的,經設區(qū)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同意,采購代理機構可以采取選擇性方式確定評標專家。
同時,財政部令第18號對抽取評標專家還提出了數量上的要求。根據此辦法,評標委員會由采購人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應當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采購數額在300萬元以上、技術復雜的項目,評標委員會中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人數應當為5人以上單數。那么,采購代理機構在操作公開招標項目時,是不是抽取的評標專家滿足了這個數量要求就可以呢?答案是否定的。
采購代理機構在抽取評標專家時,除了數量方面的要求,還應該注意三大事項:一是如果抽取到了就招標文件征詢過意見的專家,則應該重新抽取,按照財政部令第18號的規(guī)定,這部分專家不能參加評標。二是要注意抽取到的專家如果參加這次評標,會不會造成其一年之內連續(xù)三次參加政府采購評審工作。如果是,則不符合財政部令第18號的要求,應該重新抽取。三是抽取專家的專業(yè)是否與此次采購的標的對口,這一點也很關鍵,如果專家對標的不了解,很難想象其能作出公平公正的評審結論。
筆者在此尤其要強調第三個注意事項。雖然財政部令第18號只是原則性地規(guī)定,評標專家應當熟悉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的相關政策法規(guī),熟悉市場行情,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遵守招標紀律,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八年并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yè)水平,沒有明確要求抽取的評標專家的專業(yè)必須與采購標的對口,但讓專業(yè)不對口的專家完成項目評審工作,有誰能保證不出問題呢?讓門外漢為項目采購作出決策,其風險可想而知。
筆者在某耳科檢查設備采購的評標現場就發(fā)現,這個由口腔科、眼科、鼻科、喉科等技術專家組成的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很多響應都表示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如此評審,采購質量如何保證?
當筆者問及采購代理機構相關負責人,為何不抽取對口專業(yè)的專家完成采購項目評審時,對方回答說專家?guī)炖餂]有對口的專家。筆者建議,在這種情況下,采購代理機構應該直接根據財政部令第18號第四十八條的規(guī)定確定評標專家人選,進而組建與采購標的對口的評標委員會,以確保評審質量。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