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菲迪
一個采購項目成功與否,可以從4個方面予以評估。
首先,競爭是否充分是重要判斷條件。推薦一個投標響應系數(shù)計算方法:實際投標的供應商數(shù)除以設定或法定最少投標人數(shù)。一般認為,這一系數(shù)在1.7以上的,競爭較為充分。不少代理機構認為,投標供應商數(shù)不是由代理機構決定的,有道理但不絕對。如果代理機構充分了解采購項目的市場情況,就可以通過擴大公告途徑、延長公告期限、降低資格門檻、合理設定招標要求等吸引潛在供應商應標。此外,供應商的投標響應還跟代理機構的執(zhí)業(yè)聲望和信譽密切關聯(lián)。
其次,價格合理是采購結果的重要評判標準。價格合理不是價格越低越好。優(yōu)秀的代理項目在價格方面應該體現(xiàn)出預算、招標文件技術參數(shù)、成交價格三者的平衡。代理機構可以通過各項參數(shù)的標準制定來把控供應商報價,如果三者不平衡,或者是采購需求描述不夠準確,或者是預算不盡合理,或者是供應商未能充分響應。
政府采購的價格評審普遍存在一個問題:只評不審。即盲目接受任何報價,只對報價做得分計算,而不對報價的合理性做審查。要求供應商對價格構成予以說明,對供應商的價格構成做合理性審查,可以科學地區(qū)分合理低價與低于成本報價。理論上,最優(yōu)中標價格應該是最接近全體供應商報價的算數(shù)平均值,且偏差值在3%以內(nèi)。建議在招標文件中給出格式文件“價格構成明細表”,要求投標文件必須說明價格構成和理由,為審查供應商投標報價的合理性提供依據(jù)。
再次,各方當事人是否滿意也是重要標準。采購人不滿意的采購項目基本上是失敗的項目。落標的投標人能夠平靜接受采購結果,說明采購活動基本上是合法合規(guī)的。
最后,優(yōu)秀的采購項目應當具有較高的履約符合率。履約驗收與合同條款的符合率是檢驗采購結果的重要尺度。履約符合率低下,合同違約現(xiàn)象頻現(xiàn)的原因,可以追溯到招標過程,或者說,是中標供應商虛假承諾騙取中標的結果。一個優(yōu)秀的采購項目,一定能夠通過多項招標條件的組合運用,有效篩查并拒絕了虛假投標響應,從根本上規(guī)避了合同風險,保證履約符合率。
上述四項標準的核心,是招標文件的編制。其資格門檻、招標要求、技術參數(shù)、商務條款和合同條件的設置最為緊要,對采購結果起決定作用。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