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發(fā)布2019-2020年政府采購目錄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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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19年02月01日
寧夏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fā)《2019年—2020年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政府采購目錄及標準》(以下簡稱《目錄》)。根據(jù)《目錄》,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包含貨物類7個品目和服務類9個品目,部門集中采購目錄包含貨物類75個品目、工程類11個品目和服務類13個品目。
公開采購限額標準。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金額超過1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類政府采購項目,應當實行公開招標。
自行采購限額標準。年度預算金額100萬元以內(含100萬元)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且預算金額在100萬元以內(含1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項目,由采購人依法自行組織實施采購,不再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備案;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項目(采用零星備案方式除外),以及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且超過100萬元限額標準的所有采購項目,擬采取自行采購方式實施采購的必須上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
小額零星采購限額標準。對單位列入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小額、零星的貨物、服務類采購項目實行自行采購、定額管理。定額標準為編制人數(shù)在100人以內(含100人)的,月定額標準為30萬元;101人至300人以內(含300人)的,月定額標準為50萬元;超過300人的,月定額標準為100萬元。(寧夏)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