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0月29日從湖北省財政廳獲悉,11月1日起,該廳將啟用“湖北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系統(tǒng)”中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履職評價功能,共設置14項扣分情形,違反某項則將扣除對應分值;評審專家年度評價等級為“不合格”的,將暫停其被抽取資格6個月;評審專家履職量化評價得分小于等于70分時,系統(tǒng)自動對其進行預警并短信提醒。
為提高政府采購評審質量,近日湖北省財政廳發(fā)出通知對評審專家履職評價的評價主體、評價標準、評價結果應用等作出明確規(guī)定,包括:“對參加評審的專業(yè)不熟悉,市場行情不了解,專業(yè)技能不能滿足評審工作要求”“在評審現場發(fā)表個人傾向性意見”“在評審現場征詢采購人的傾向性意見”“對需要專業(yè)判斷的主觀評審因素協(xié)商評分”“無故不按規(guī)定提交評審意見”“記錄、復制或帶走評審相關資料”等6項情形之一,扣20分?!耙汛_認參加評審,但缺席或未及時向代理機構請假,導致評審工作無法在規(guī)定的時間開始”“評審過程中擅離職守,影響評審程序正常進行”“超標準索取評審勞務報酬或額外索取其他報酬”等情形之一的,扣10分;“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到達評審現場”“進入評審區(qū)未按要求統(tǒng)一存放隨身攜帶的通訊工具或相關電子設備”等情形之一的,扣5分。
針對評價結果應用,湖北省財政廳提出,評審專家履職量化評價以預算年度為一個周期,年度量化評分90分以上為“優(yōu)秀”,60分-89分為“合格”,59分及以下的為“不合格”,年度期滿重新計算,評審專家年度評價等級為“優(yōu)秀”的,系統(tǒng)自動提高其被抽取概率。
該廳要求,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政府采購項目評審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系統(tǒng)對評審專家參加評審的履職情況進行評價。評價不實或惡意評價,導致評審專家有效申訴的,由同級財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通報批評。
據了解,我省去年起開始建設政府采購評審專家?guī)?,入庫專家涵蓋貨物、工程、服務等各類技術領域,目前共有1.3萬余人。(作者:徐倩倩)
(來源:湖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