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少政府采購會議現(xiàn)場,我們都能聽到一些人分析政府采購制度需要完善的方方面面,呼吁有關部門努力去推動、盡快去完善。沒錯,我國的政府采購制度是需要不斷健全和完善的,但有的人表達的訴求卻不符合實際。
例如,在某中央單位組織的系統(tǒng)內部座談會上,就有二級預算單位的從業(yè)人員向上級單位負責人表示:"抽專家是我們目前比較困惑的一個問題,我們屬于中央單位,但又不在北京,不可能去財政部抽專家,即便是去財政部抽專家也不一定有人愿意來。在地方抽吧,一方面是找不到法律依據(jù),另一方面還得找關系。財政廳管專家?guī)炷莻€人正好是我的朋友,所以每次抽專家都得我出面,讓其他人去抽都不愿意去,說人家憑什么給我們用……"
上述這位人士發(fā)表的言論說明他顯然不熟悉政府采購相關規(guī)定。財政部去年出臺的《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政府采購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已經明確,中央駐京外單位可以從所在地市級或其上一級財政部門專家?guī)熘谐槿≡u審專家,所在地市級或其上一級財政部門應當予以配合。該通知已經給予中央駐京外單位抽取專家很大的自由,中央駐京外單位想要在其所在地市級和上一級財政部門抽專家都可以,根本就無需去"講關系",財政部門理當予以配合。
在很多地方都未建立遠程評標系統(tǒng)的情況下,筆者建議,中央駐京外單位最好是選擇就地抽專家,到上一級財政部門或財政部抽專家會增加采購成本,對于一些很小的項目來說,這是十分不值的。當然對于一些采購金額比較大且潛在投標人又只有本地企業(yè)的項目,為了避免本地專家與潛在投標人達成私下交易而影響采購活動公平的,則更宜選擇到上一級財政部門或財政部抽專家。就是當本地專家?guī)熘邢鄳獙I(yè)類型專家不足時,為了保證評審的質量,也可以優(yōu)先選擇到上一級財政部門專家?guī)熘腥コ槿。皇窃谏鐣想S便找個稍微有點懂的人當專家來湊數(shù)。
來源: 政府采購信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