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國有產權是公共資源。把政府采購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這表明政府采購也是公共資源嗎?”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劉小川對此置疑。事實上,對于近年來各地將政府采購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做法,很多公共管理研究專家及法律人士都表示不理解。
2012年出臺的《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條例(草案)》,將公共資源定義為“本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和經授權的其他組織擁有、控制或管理的具有專業(yè)性、公益性以及其他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資產、資金和資源?!睋耍少忁k公用品、公務用車等由財政“買單”的行為都屬于公共資源交易。
“什么是公共資源?政府采購屬于公共資源交易的范疇嗎?政府采購是否應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面對如火如荼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有關部門首先必須搞清楚這三個問題。
“公共資源”應具備兩個條件
一是這些資源不為哪一個個人或企業(yè)組織所擁有;二是社會成員可以自由地利用這些資源。
在北京市車道溝小區(qū)居委會陳阿姨看來,陽光和空氣是公共資源,因為它們自然存在;在大學生小陳看來,機場、體育館、廣場是公共資源,因為大家都有使用權;在出租車司機張師傅看來,出租車經營權也是公共資源,因為大家都權獲得經營資格,進而滿足大家的需要;“北漂”小王說,土地是最大的公共資源,因為它是所有人賴以生存的物質條件……
百度百科將“公共資源”定義為,是指自然生成或自然存在的資源,能為人類提供生存、發(fā)展、享受的自然物質與自然條件。這些資源的所有權由全體社會成員共同享有,是人類社會經濟發(fā)展共同所有的基礎條件。百度百科還收錄了“公共資源”經濟學上的意義:是指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自然資源:一是這些資源不為哪一個個人或企業(yè)組織所擁有;二是社會成員可以自由地利用這些資源。這兩個條件決定公共資源具備了“競爭性”的特點,但不具備“排他性”的特征。
從目前各界理解來看,“公共資源”包含的內容相當廣泛,涉及城市建設、國有土地、礦產資源、國有企業(yè)的稅后利潤等。自然而然,“公共資源交易”就是公共資源之間的買賣行為,具有對象公共性、范圍廣泛性和交易種類多樣性等特點。
多位受訪專家表示,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要最大限度維護公眾利益,堅持社會效益優(yōu)先,兼顧經濟效益,遵循“三公”、利民和誠信原則,不得降低政府公共服務水平,不得損害公共資源的可持續(xù)利用。然而,對于政府采購與公共資源的關系,大多數(shù)受訪人員表示說不清楚。
政府采購不同于公共資源交易
政府采購不是交易,而是為政府部門和社會公眾提供正常辦公、行政服務所需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一種行為。
《政府采購法》第二條規(guī)定,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貨物是指各種形態(tài)和種類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設備、產品等;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服務是指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購對象。
中央財經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徐煥東表示,政府采購的標的物在未成交之前并不具備“公共資源”的特性,而是屬于潛在投標人所有,其中一部分用于保障政府機關日常辦公所需的貨物、工程和服務,也不能歸為“公共資源”。將政府采購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反映出部分人對“政府采購”和“公共資源”存在認識上的誤區(qū)。
安徽省財政廳政府采購處在2012年4月13日給該省工程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遞交的《關于改革公共資源交易體制 建立省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函》的復函中,闡述了政府采購與公共資源交易的本質區(qū)別:“政府采購主要是政府購買行為……不同于國有資產等既有購買又有出售行為的公共資源交易,也不同于資金來源多樣化的藥品集中采購……公共資源交易市場更多的是利用市場行為配置和優(yōu)化公共資源,政府采購不僅僅是購買,還要發(fā)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實現(xiàn)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目標……”
“將政府采購與土地使用權和礦業(yè)權出讓等全部納入一個平臺會出現(xiàn)一個問題:政府財政預算管理如何進行?”財政部科研所副所長白景明對此表示擔心。
他舉例說,土地使用權的出資方可能是政府,也可能是公司;工程招投標包含了各種類型資金的招投標,礦業(yè)權的競標方也比較豐富;而政府采購完全屬于公共預算資金管理的范疇?!斑@幾項工作的管理目標有別,側重點不同,交易方向甚至完全相反,簡單整合必然產生矛盾?!?
“政府采購不同于非貨幣形態(tài)的公共資源交易。”徐煥東認為,政府采購使用財政資金不是為賣而買,也不是為買而賣,只是為滿足公眾利益、政府運轉需要而進行的一種典型的、穩(wěn)定的、常規(guī)性的購買活動,并不是通常意義上的以交易和盈利為目的的行為。此外,政府采購是一個復雜的、全面的、完整的行為,有其自身的特點和要求,并非簡單的買或者賣,政府采購不同于公共資源的出讓。
“從根本上說,政府采購是一種自成一體的購買體系,不同于非貨幣形態(tài)的公共資源交易。何況,政府采購的目的之一是節(jié)約財政資金,提高政府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與土地拍賣、礦產資源拍賣追求的目標剛好相反?!毙鞜|補充道。
江蘇省泰州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處處長張遠紅對此表示贊同。她認為,首先,政府采購不是交易,而是為政府部門和社會公眾提供正常辦公、行政服務所需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一種行為;其次,政府采購是國家宏觀調控的政策手段,促進實現(xiàn)經濟社會持續(xù)、健康、協(xié)調發(fā)展的目標?!耙种聘瘮∈钦少徶贫润w系完善及規(guī)范實踐而帶來的應有效應。不能片面強調反腐作用,忽視其營造公平的社會氛圍和調控經濟發(fā)展的社會目標?!?nbsp;
來源: 政府采購信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