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答復供應商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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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10年12月01日
處理過程要嚴格保密
“處理質疑有很多經(jīng)實踐總結出來的技巧,它們可能無法在各地出臺的‘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中找到,但應用起來很有效。”上海國際招標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金翔說。
廣東省江門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部部長韋雄健對此表示贊同,他認為,這些技巧其實是在法律規(guī)范的框架內對采購代理機構答復質疑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對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提出了更大的考驗。有了這些技巧,采購代理機構可以把法律規(guī)范貫徹得更為徹底,把采購各方主體之間的關系處理得更融洽,為自己的工作爭取主動。
那么,在實際應用的過程中都有哪些小技巧?應掌握哪些要點?
匿名質疑不被接受
目前,在實際工作中發(fā)生頻率較高的質疑種類主要有以下幾類:對招標文件有異議,如認為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技術規(guī)格或評標辦法有歧視性條款等;或是對評審委員會人員構成有異議,如認為評標委員會的組成方式、評委的產(chǎn)生辦法或具體人選有問題等;或是對招標及評標程序有異議,如認為應該走的程序或步驟被省略、應設置的程序沒有設置等;或是對評標結果有異議,如認為中標人或中標產(chǎn)品的合格性與實際情況不符,以及公示的不中標理由與實際情況不符等;或對合同條件有異議,如認為中標合同未考慮中標人在投標時已申明的偏離或保留等。
金翔認為,無論是對哪一類質疑事項,采購代理機構都應首先明確--匿名質疑不被接受。因為《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二條明確規(guī)定,供應商只有在“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才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也就是說,提出質疑的供應商一定要參與了采購活動,匿名質疑無法證明質疑供應商是否滿足這一條件。
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其實,在采購代理機構工作的人員都有這樣一種共識:隨著供應商維權意識的逐漸增強,供應商提起質疑的頻率在增加,但也不排除一些供應商濫用質疑,以發(fā)泄自己未中標(成交)的不滿情緒。廣州市采聯(lián)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營運總監(jiān)助理梁群燕認為,采購代理機構在接到質疑時首先不應戴上“有色眼鏡”,要保持一種平和、公正的心態(tài),說不定質疑事項真的就是因為項目本身不規(guī)范,質疑能夠糾正采購代理機構操作中的問題。
梁群燕同時提示,在質疑處理的整個過程中,采購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對有關情況嚴格保密。由于供應商關心質疑處理結果,他們會通過各種渠道打聽質疑處理的進展。如果采購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未注意到保密的重要性,擅自作主對外透露,將有可能置采購代理機構于不利之地,嚴重的有可能受到供應商的惡意報復,以至于各方因為質疑事項糾纏不休。因此,只要質疑處理結果沒有正式公布,采購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該遵守保密紀律,對外界發(fā)出統(tǒng)一的聲音,這將有利于保持質疑處理過程的順利,免去許多麻煩。
誰質疑誰舉證
經(jīng)常會有一些采購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對質疑處理工作感到很無奈--“只要供應商一句話,就把我們這些工作人員搞得團團轉。為了處理好質疑,不僅要去搜集材料,還要反復核實當時的情況、急匆匆地趕在法律規(guī)定的期限內處理完畢。許多質疑事項處理到最后發(fā)現(xiàn)根本無理無據(jù),浪費人力、物力、財力不說,關鍵是它們分散了精力并耽擱了其他工作?!?
在這種情況下,充分發(fā)揮質疑人本身的作用就十分必要了。廣東省江門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部部長韋雄健形象地說:“這其實正是一種處理質疑逆向思維的體現(xiàn)?!?
質疑供應商應提供證據(jù)
目前,我國尚無質疑處理的中央級規(guī)范文件,但是參照相類似的《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的規(guī)定,供應商的投訴應當有具體的投訴事項及事實依據(jù),不得進行虛假、惡意投訴。除此之外,該辦法還規(guī)定投訴人在提起投訴時應當提交投訴書,并規(guī)定一定的格式。也就是說,采購代理機構應主動要求質疑供應商提供足夠的證據(jù),并非一句懷疑或者一個猜測就能構成有效質疑。
韋雄健表示,采購代理機構一旦認為供應商提供的證據(jù)不足以證明其主張,可要求供應商補足證據(jù)或者說明理由,而不是在這種情況下仍接受質疑并進行處理。否則只會有兩種情況出現(xiàn)--一是由采購代理機構去找證據(jù),增加了大量工作不說,質疑答復還不一定能使供應商滿意;二是以供應商證據(jù)不足為由進行質疑答復,這往往會引起供應商不服氣而使質疑演變成投訴。
廣東省云浮市政府招標采購中心的譚明輝說,如果供應商的質疑涉及評標過程中的具體細節(jié)、其他投標供應商的商業(yè)秘密或其投標文件中的具體內容,采購代理機構一定不要忽視要求質疑供應商說明內容的真實性和來源的合法性,負責可不予受理;改變由采購代理機構去核實供應商質疑內容真實性的做法是時候了。
善于發(fā)現(xiàn)質疑本身的矛盾
上海國際招標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金翔給《政府采購信息報》記者舉了一個例子:供應商A對某項目提起了質疑,質疑事項之一為該項目本為邀請招標,作為被邀請對象的供應商A在資質審查環(huán)節(jié)的必考察項目中,財務狀況一項理應得到高分,可該項目評標時卻給供應商A打出了較低的分數(shù);質疑事項之二為,供應商A的工作人員曾打電話詢問采購代理機構是否可以用其母公司的財務報表作為自身的財務報表參與投標,得到的是采購代理機構肯定的答復。供應商A認為,該做法違法,因為母公司、子公司為相互獨立的法人,財務報表不可共享。
金翔認為,案例中的供應商顯然是“沒事也要找出事”來,只是為了讓質疑成立,讓該項目重新招標。可以設想,如果供應商A認為其財務狀況理應得到高分,就不該再向采購代理機構詢問是否可使用其母公司的財務報表。也就是說,質疑的事項本身是存在矛盾的。采購代理機構要善于發(fā)現(xiàn)這種矛盾或缺陷,這樣在質疑答復時更容易讓供應商心服口服。
處理質疑可發(fā)揮“外腦”作用
在一次供應商質疑中,廣東省某省直單位與為其代理采購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共同成為被質疑人,該省直單位綜合科科長朱百強具體介入了該事件的處理。他對當時的一個場景記憶猶新:因供應商質疑涉及項目評標內容,省直單位與采購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坐在一起回憶評標情況,對質疑事項逐項進行解釋,工作可以說已經(jīng)做得相當細致了。但即使這樣,供應商對質疑答復仍然不滿意,非要向財政部門投訴。由于該省直單位負責人認為被投訴會影響單位的社會形象,多次派人勸說該供應商,但供應商就是不予理會。
“我們被夾在單位領導和供應商之間,非常難受?!敝彀購娬f。那么,遇到這種情況時,該如何處理?
可邀請專家介入質疑答復
在采訪中,《政府采購信息報》記者了解到,其實在很多時候,采購代理機構沒有有效地發(fā)揮招標文件的審核專家以及評標委員會的作用,由采購代理機構對質疑事項涉及的復雜技術問題進行解釋,要么不痛不癢、沒有把關鍵之處講清道明,要么即使說清楚了也因自己被投訴主體的敏感身份而讓答案欠缺說服力,如果質疑答復結果是對供應商的直接駁回,就不利于供應商情緒的穩(wěn)定。與此同時,如果質疑事項的處理已經(jīng)完全能夠反映采購操作的真實情況,卻因供應商不服氣而轉化成投訴,對投訴的處理就是一種行政成本的浪費。
上海國際招標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金翔提示說,在質疑處理過程中,應注意充分發(fā)揮招標文件咨詢專家和評標委員會眾多專家的作用。有些采購代理機構會認為,再次召集這些專家,還要確認時間、安排場地等,十分麻煩,但許多質疑處理的實踐都證明了這一環(huán)節(jié)的必要性,可謂“磨刀不誤砍柴工”。
應明確專家義務
“這種方法之所以奏效,一是專家業(yè)務的專業(yè)性有利于質疑事項的科學處理,二是專家身份的中立性有利于增強質疑處理結果的說服力。另外,《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第十六條明確規(guī)定,評審專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負有解答有關方面對政府采購評審工作中有關問題的咨詢和質疑的義務。也就是說,評審專家配合處理供應商就評審環(huán)節(jié)提起的質疑是其應有的責任。這一點,也應該在招標文件咨詢專家或者評審委員會的評標專家工作之前,向其告知或重點申明。”朱百強說。
上海市財政局法律顧問王周歡則認為,若想在質疑處理環(huán)節(jié)省功夫,評標環(huán)節(jié)就要“下點功夫”。這“功夫”就在于認真對待評標報告的編寫。一份優(yōu)秀的評標報告應包含采購基本情況和數(shù)據(jù)表格、開標記錄、符合要求的投標一覽表、廢標情況說明、評標標準及評標方法或者評標因素一覽表,經(jīng)評審的價格或者評分比較一覽表,經(jīng)評審的投標人排序、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與簽訂合同前要處理的事宜、澄清說明補正事項紀要等。采購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該可以在一份優(yōu)秀的評標報告中找到有關供應商質疑的任何事項,這對質疑處理是十分有幫助的。即使仍需要召集專家探討,評標報告詳實的記錄也有利于他們回顧采購當時的情況,并盡快拿出科學合理的意見。
把好細節(jié) 事半功倍
廣東省某市的政府采購監(jiān)管人員給《政府采購信息報》記者講了這樣兩件事:曾有一位供應商堅持不懈地把一個質疑事項上升為投訴再提出行政復議。政府采購監(jiān)管部門在與其接觸的過程中了解到,供應商質疑的事項并不嚴重,但采購代理機構接到質疑之后的惡劣態(tài)度把他們惹惱了,為此,他們下決心一直告下去。還有一個采購代理機構,其工作人員在與相關各方的溝通協(xié)調上均存在問題,活動組織混亂,當?shù)氐脑u審專家也不愿意參加他們組織的采購活動,即使不得不參加,在質疑處理等環(huán)節(jié)被再次邀請出席時,也是能推脫就推脫。這給采購代理機構順利開展工作帶來了困難。
“采購代理機構在答復質疑時,一定要注意細節(jié),把工作做得周到、細致一些。切勿‘節(jié)外生枝’,造成困擾?!边@位政府采購監(jiān)管人員說。
質疑答復細節(jié)勿忽視
什么是質疑答復的細節(jié)?采購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接受質疑、處理質疑以及答復質疑全過程中的待人接物、時間把控、溝通協(xié)調等等這些看似與質疑處理本身毫無關聯(lián)的事項都是質疑答復的細節(jié)。
某中央級集中采購機構要求工作人員在接受供應商質疑時注意展現(xiàn)友好的姿態(tài),并盡量給予周到的服務。他們認為,這種表現(xiàn),首先會讓質疑供應商改變盛氣凌人的態(tài)度。與此同時,在質疑處理過程中,該集中采購機構但凡接到供應商詢問的電話,一定會在遵守保密紀律的基礎上盡量對外統(tǒng)一口徑,禮貌地回答,表現(xiàn)得無懈可擊。
安徽省政府采購中心十分注重對質疑答復期限的控制,要求工作人員一定要在法律規(guī)定的期限內答復。他們認為,高效的工作、嚴謹?shù)淖黠L有利于塑造自己的良好形象,給質疑供應商一種信服感。相反,采購代理機構一旦在質疑答復過程中超出了法定期限,將使自己陷于被動,局面也有可能變得難以收拾。
“采購代理機構在處理質疑時應展現(xiàn)出一種積極的態(tài)度,書面答復的表達方式應妥善合理,來往信函的簽收發(fā)送一定要及時避免耽誤重要事情,等等。可以說,做好了這些細節(jié),質疑答復就成功了一半?!鄙虾H招標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金翔說。
遇惡意質疑不留情面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明確規(guī)定,屬于虛假、惡意質疑的,采購人或采購人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駁回質疑,并向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管部門報告將質疑供應商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依法予以處罰。辦法還規(guī)定了虛假、惡意質疑的情形,即1年內3次以上質疑均查無實據(jù)的,捏造事實或者提供虛假質疑材料的。
據(jù)了解,目前許多地方出臺的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中都有類似的規(guī)定,其用意就是為了防止供應商濫用質疑這種維權途徑,因為這偏離了法律規(guī)范的本意。廣東省江門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部部長韋雄健表示,供應商為了平復自己未中標的郁悶心理提起質疑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有效地抑制惡意質疑的重要舉措就是出臺嚴懲的辦法。其實,供應商對“黑名單”比較懼怕,因為在一段時間內被禁入市場的損失還是挺大的,將“1年內3次以上質疑均查無實據(jù)”的供應商列為惡意質疑供應商,可以迫使他們在提起質疑之前反復權衡,并謹慎地作出決定。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報
“處理質疑有很多經(jīng)實踐總結出來的技巧,它們可能無法在各地出臺的‘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中找到,但應用起來很有效。”上海國際招標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金翔說。
廣東省江門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部部長韋雄健對此表示贊同,他認為,這些技巧其實是在法律規(guī)范的框架內對采購代理機構答復質疑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對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提出了更大的考驗。有了這些技巧,采購代理機構可以把法律規(guī)范貫徹得更為徹底,把采購各方主體之間的關系處理得更融洽,為自己的工作爭取主動。
那么,在實際應用的過程中都有哪些小技巧?應掌握哪些要點?
匿名質疑不被接受
目前,在實際工作中發(fā)生頻率較高的質疑種類主要有以下幾類:對招標文件有異議,如認為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技術規(guī)格或評標辦法有歧視性條款等;或是對評審委員會人員構成有異議,如認為評標委員會的組成方式、評委的產(chǎn)生辦法或具體人選有問題等;或是對招標及評標程序有異議,如認為應該走的程序或步驟被省略、應設置的程序沒有設置等;或是對評標結果有異議,如認為中標人或中標產(chǎn)品的合格性與實際情況不符,以及公示的不中標理由與實際情況不符等;或對合同條件有異議,如認為中標合同未考慮中標人在投標時已申明的偏離或保留等。
金翔認為,無論是對哪一類質疑事項,采購代理機構都應首先明確--匿名質疑不被接受。因為《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二條明確規(guī)定,供應商只有在“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才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也就是說,提出質疑的供應商一定要參與了采購活動,匿名質疑無法證明質疑供應商是否滿足這一條件。
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其實,在采購代理機構工作的人員都有這樣一種共識:隨著供應商維權意識的逐漸增強,供應商提起質疑的頻率在增加,但也不排除一些供應商濫用質疑,以發(fā)泄自己未中標(成交)的不滿情緒。廣州市采聯(lián)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營運總監(jiān)助理梁群燕認為,采購代理機構在接到質疑時首先不應戴上“有色眼鏡”,要保持一種平和、公正的心態(tài),說不定質疑事項真的就是因為項目本身不規(guī)范,質疑能夠糾正采購代理機構操作中的問題。
梁群燕同時提示,在質疑處理的整個過程中,采購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對有關情況嚴格保密。由于供應商關心質疑處理結果,他們會通過各種渠道打聽質疑處理的進展。如果采購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未注意到保密的重要性,擅自作主對外透露,將有可能置采購代理機構于不利之地,嚴重的有可能受到供應商的惡意報復,以至于各方因為質疑事項糾纏不休。因此,只要質疑處理結果沒有正式公布,采購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該遵守保密紀律,對外界發(fā)出統(tǒng)一的聲音,這將有利于保持質疑處理過程的順利,免去許多麻煩。
誰質疑誰舉證
經(jīng)常會有一些采購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對質疑處理工作感到很無奈--“只要供應商一句話,就把我們這些工作人員搞得團團轉。為了處理好質疑,不僅要去搜集材料,還要反復核實當時的情況、急匆匆地趕在法律規(guī)定的期限內處理完畢。許多質疑事項處理到最后發(fā)現(xiàn)根本無理無據(jù),浪費人力、物力、財力不說,關鍵是它們分散了精力并耽擱了其他工作?!?
在這種情況下,充分發(fā)揮質疑人本身的作用就十分必要了。廣東省江門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部部長韋雄健形象地說:“這其實正是一種處理質疑逆向思維的體現(xiàn)?!?
質疑供應商應提供證據(jù)
目前,我國尚無質疑處理的中央級規(guī)范文件,但是參照相類似的《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的規(guī)定,供應商的投訴應當有具體的投訴事項及事實依據(jù),不得進行虛假、惡意投訴。除此之外,該辦法還規(guī)定投訴人在提起投訴時應當提交投訴書,并規(guī)定一定的格式。也就是說,采購代理機構應主動要求質疑供應商提供足夠的證據(jù),并非一句懷疑或者一個猜測就能構成有效質疑。
韋雄健表示,采購代理機構一旦認為供應商提供的證據(jù)不足以證明其主張,可要求供應商補足證據(jù)或者說明理由,而不是在這種情況下仍接受質疑并進行處理。否則只會有兩種情況出現(xiàn)--一是由采購代理機構去找證據(jù),增加了大量工作不說,質疑答復還不一定能使供應商滿意;二是以供應商證據(jù)不足為由進行質疑答復,這往往會引起供應商不服氣而使質疑演變成投訴。
廣東省云浮市政府招標采購中心的譚明輝說,如果供應商的質疑涉及評標過程中的具體細節(jié)、其他投標供應商的商業(yè)秘密或其投標文件中的具體內容,采購代理機構一定不要忽視要求質疑供應商說明內容的真實性和來源的合法性,負責可不予受理;改變由采購代理機構去核實供應商質疑內容真實性的做法是時候了。
善于發(fā)現(xiàn)質疑本身的矛盾
上海國際招標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金翔給《政府采購信息報》記者舉了一個例子:供應商A對某項目提起了質疑,質疑事項之一為該項目本為邀請招標,作為被邀請對象的供應商A在資質審查環(huán)節(jié)的必考察項目中,財務狀況一項理應得到高分,可該項目評標時卻給供應商A打出了較低的分數(shù);質疑事項之二為,供應商A的工作人員曾打電話詢問采購代理機構是否可以用其母公司的財務報表作為自身的財務報表參與投標,得到的是采購代理機構肯定的答復。供應商A認為,該做法違法,因為母公司、子公司為相互獨立的法人,財務報表不可共享。
金翔認為,案例中的供應商顯然是“沒事也要找出事”來,只是為了讓質疑成立,讓該項目重新招標。可以設想,如果供應商A認為其財務狀況理應得到高分,就不該再向采購代理機構詢問是否可使用其母公司的財務報表。也就是說,質疑的事項本身是存在矛盾的。采購代理機構要善于發(fā)現(xiàn)這種矛盾或缺陷,這樣在質疑答復時更容易讓供應商心服口服。
處理質疑可發(fā)揮“外腦”作用
在一次供應商質疑中,廣東省某省直單位與為其代理采購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共同成為被質疑人,該省直單位綜合科科長朱百強具體介入了該事件的處理。他對當時的一個場景記憶猶新:因供應商質疑涉及項目評標內容,省直單位與采購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坐在一起回憶評標情況,對質疑事項逐項進行解釋,工作可以說已經(jīng)做得相當細致了。但即使這樣,供應商對質疑答復仍然不滿意,非要向財政部門投訴。由于該省直單位負責人認為被投訴會影響單位的社會形象,多次派人勸說該供應商,但供應商就是不予理會。
“我們被夾在單位領導和供應商之間,非常難受?!敝彀購娬f。那么,遇到這種情況時,該如何處理?
可邀請專家介入質疑答復
在采訪中,《政府采購信息報》記者了解到,其實在很多時候,采購代理機構沒有有效地發(fā)揮招標文件的審核專家以及評標委員會的作用,由采購代理機構對質疑事項涉及的復雜技術問題進行解釋,要么不痛不癢、沒有把關鍵之處講清道明,要么即使說清楚了也因自己被投訴主體的敏感身份而讓答案欠缺說服力,如果質疑答復結果是對供應商的直接駁回,就不利于供應商情緒的穩(wěn)定。與此同時,如果質疑事項的處理已經(jīng)完全能夠反映采購操作的真實情況,卻因供應商不服氣而轉化成投訴,對投訴的處理就是一種行政成本的浪費。
上海國際招標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金翔提示說,在質疑處理過程中,應注意充分發(fā)揮招標文件咨詢專家和評標委員會眾多專家的作用。有些采購代理機構會認為,再次召集這些專家,還要確認時間、安排場地等,十分麻煩,但許多質疑處理的實踐都證明了這一環(huán)節(jié)的必要性,可謂“磨刀不誤砍柴工”。
應明確專家義務
“這種方法之所以奏效,一是專家業(yè)務的專業(yè)性有利于質疑事項的科學處理,二是專家身份的中立性有利于增強質疑處理結果的說服力。另外,《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第十六條明確規(guī)定,評審專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負有解答有關方面對政府采購評審工作中有關問題的咨詢和質疑的義務。也就是說,評審專家配合處理供應商就評審環(huán)節(jié)提起的質疑是其應有的責任。這一點,也應該在招標文件咨詢專家或者評審委員會的評標專家工作之前,向其告知或重點申明。”朱百強說。
上海市財政局法律顧問王周歡則認為,若想在質疑處理環(huán)節(jié)省功夫,評標環(huán)節(jié)就要“下點功夫”。這“功夫”就在于認真對待評標報告的編寫。一份優(yōu)秀的評標報告應包含采購基本情況和數(shù)據(jù)表格、開標記錄、符合要求的投標一覽表、廢標情況說明、評標標準及評標方法或者評標因素一覽表,經(jīng)評審的價格或者評分比較一覽表,經(jīng)評審的投標人排序、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與簽訂合同前要處理的事宜、澄清說明補正事項紀要等。采購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該可以在一份優(yōu)秀的評標報告中找到有關供應商質疑的任何事項,這對質疑處理是十分有幫助的。即使仍需要召集專家探討,評標報告詳實的記錄也有利于他們回顧采購當時的情況,并盡快拿出科學合理的意見。
把好細節(jié) 事半功倍
廣東省某市的政府采購監(jiān)管人員給《政府采購信息報》記者講了這樣兩件事:曾有一位供應商堅持不懈地把一個質疑事項上升為投訴再提出行政復議。政府采購監(jiān)管部門在與其接觸的過程中了解到,供應商質疑的事項并不嚴重,但采購代理機構接到質疑之后的惡劣態(tài)度把他們惹惱了,為此,他們下決心一直告下去。還有一個采購代理機構,其工作人員在與相關各方的溝通協(xié)調上均存在問題,活動組織混亂,當?shù)氐脑u審專家也不愿意參加他們組織的采購活動,即使不得不參加,在質疑處理等環(huán)節(jié)被再次邀請出席時,也是能推脫就推脫。這給采購代理機構順利開展工作帶來了困難。
“采購代理機構在答復質疑時,一定要注意細節(jié),把工作做得周到、細致一些。切勿‘節(jié)外生枝’,造成困擾?!边@位政府采購監(jiān)管人員說。
質疑答復細節(jié)勿忽視
什么是質疑答復的細節(jié)?采購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接受質疑、處理質疑以及答復質疑全過程中的待人接物、時間把控、溝通協(xié)調等等這些看似與質疑處理本身毫無關聯(lián)的事項都是質疑答復的細節(jié)。
某中央級集中采購機構要求工作人員在接受供應商質疑時注意展現(xiàn)友好的姿態(tài),并盡量給予周到的服務。他們認為,這種表現(xiàn),首先會讓質疑供應商改變盛氣凌人的態(tài)度。與此同時,在質疑處理過程中,該集中采購機構但凡接到供應商詢問的電話,一定會在遵守保密紀律的基礎上盡量對外統(tǒng)一口徑,禮貌地回答,表現(xiàn)得無懈可擊。
安徽省政府采購中心十分注重對質疑答復期限的控制,要求工作人員一定要在法律規(guī)定的期限內答復。他們認為,高效的工作、嚴謹?shù)淖黠L有利于塑造自己的良好形象,給質疑供應商一種信服感。相反,采購代理機構一旦在質疑答復過程中超出了法定期限,將使自己陷于被動,局面也有可能變得難以收拾。
“采購代理機構在處理質疑時應展現(xiàn)出一種積極的態(tài)度,書面答復的表達方式應妥善合理,來往信函的簽收發(fā)送一定要及時避免耽誤重要事情,等等。可以說,做好了這些細節(jié),質疑答復就成功了一半?!鄙虾H招標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金翔說。
遇惡意質疑不留情面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明確規(guī)定,屬于虛假、惡意質疑的,采購人或采購人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駁回質疑,并向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管部門報告將質疑供應商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依法予以處罰。辦法還規(guī)定了虛假、惡意質疑的情形,即1年內3次以上質疑均查無實據(jù)的,捏造事實或者提供虛假質疑材料的。
據(jù)了解,目前許多地方出臺的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中都有類似的規(guī)定,其用意就是為了防止供應商濫用質疑這種維權途徑,因為這偏離了法律規(guī)范的本意。廣東省江門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部部長韋雄健表示,供應商為了平復自己未中標的郁悶心理提起質疑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有效地抑制惡意質疑的重要舉措就是出臺嚴懲的辦法。其實,供應商對“黑名單”比較懼怕,因為在一段時間內被禁入市場的損失還是挺大的,將“1年內3次以上質疑均查無實據(jù)”的供應商列為惡意質疑供應商,可以迫使他們在提起質疑之前反復權衡,并謹慎地作出決定。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報